校核心課程相關》 | |
Q1 | A |
109 年課規一定要 109年入學的新生才可適 用,還是 110、111年入學的在學 生也可以選擇呢? | 從入學年至畢業年之間,同學都可以選擇對自己 最有利的課規年來適用喔! 例如 A 生 109 年入 學,113年畢業,那他就可以選擇 109、110、 112 或113年的課規年。 |
Q2 | A |
校核心(通識)學分數為37,但畢業總學分數不變,那剩下原本的 6 學 分,該怎麼辦呢? | 新通識課規(106年後),在修完校核心(通識)學 分及系上專業學分後,如仍不足畢業總學分數, 同學們可以自行規劃安排,例如修習系上、他系 或是校核心(通識)課程的學分來補足。 |
Q3 | A |
如果我是理工學院的學生,那是不是可以直接用系上的專業必(選)修課程來認抵資訊科技的必修2 學分,不需要再修課呢? | 資訊課程相關規定,理工學院(材料系除外)及資管系的學生,可以用系上資訊相關必(選)修課程來認抵,但僅認抵課程,並沒有認抵學分數,所以仍要以其他多修的通識學分數來補足此 2 學分。 |
Q4 | A |
如果修到【系所不計入】的課程,就不能算學分 了嗎? | 如果課規中,系所將該科目列為【系所不計 入】,那該科目的學分不能計入通識學分中,但 可計入畢業總學分。 |
Q5 | A |
如果選修的課程,原本在認列區塊,後來的課規 改在必選修中,那該課程是否能算在必選修呢? | 可,以最新的課規為主,如列在必選修中,即使 修課當時,該課程是在認列,但亦可算進必選修 |
Q6 | A |
修他系的課程,可認列至校核心課程中嗎? | 可,非本系之院基礎、系核心及專業課程可認列 至認列選修核心課程中。 |
Q7 | A |
如果已修過同樣課名的課程,但授課老師不同, 這樣再修一次,可以承認學分嗎? | 若是課號課名相同極為重複修課,止計入一次學分 |
Q8 | A |
副修或雙主修的課程,可認列至校核心課程中嗎? | 可,非本系之院基礎、系核心及專業課程,都可認列至認列選修核心課程中。 |
《英文能力畢業標準相關》 | |
Q9 | A |
英文必修六學分,是否可修與自己級別不同的課程? | 否,請依照自己的級別(一級、二級、三級)完成 修課(線上、溝通、閱讀與寫作)。 |
Q10 | A |
修完必修六學分後,不考試,選擇加修 4-6 學分(兩門)的英文課程,那這加修的 4-6 學分算學 分嗎? | 加修的 4-6 學分不能算進通識學分中,但可計入畢業總學分。 |
Q11 | A |
加修的 4-6 學分(兩門)英文課程有哪些呢? | 請至語言中心網頁查詢【畢業標準→加修課程列表】 |
Q12 | |
如已經修畢加修的 4-6 學分(兩門)英文課程,需要另外通知通識中心或語言中心嗎? | 請至智慧型畢業初審系統中操作,將此兩門加修 課程點選進「英檢加修課程」選項中,即完成,無須再另行通知。 |
《服務學習相關》 | |
Q13 | A |
是否可以修他系的服務學習課程? | 依據通識課規,服務學習(一)須修自己系上所 開,服務學習(二)可修他系。但服務學習課程以 各系所為主導,請修課前先詢問清楚系上規定。 |
Q14 | A |
轉學生在原學校的服務學習為 0 學分,如抵免 成功,可免修東華的服務學習,那缺少的學分需 要補齊嗎? | 需要,雖然可以免修課程,但欠缺的 1-2 學 分,須由其他多修的通識學分來補齊。 |
《課規年選擇與設定 / 歷年修課查詢 / 智慧型畢業初審系統》 | |
Q15 | A |
系專業課程與通識課程的課規年是否還可以選擇不同的年度? | 是,可選擇不同年度的課規年 |
Q16 | A |
課規年應該如何設定? | 請至智慧型畢業初審系統中,左邊的欄位可以選擇課規年 |
Q17 | A |
畢業門檻主要從哪個系統中查詢? | 可上課規系統查詢所屬課規年度的相關規定 |
《選課相關》 | |
Q18 | A |
選課期間,是否還有大二、大三修課限制門數的規定? | 是,選課上限的限制只限第一階段網路初選,等到網路加退選開始就沒有上限,但因為各系規定不同,還是要按照各系規定為主 |
Q19 | A |
大一新生的中文及體育課程為統一排課,那是否 可以去上別班的課程呢? | 建議新生依照既定所排的班別來上課,避免自己 退課後又選不到其他班級課程,導致無課可上之情形發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