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學生/重考生抵免通識學分
本中心每學期均辦理學生通識學分抵免申請,因各校對於課程內容、修課要求差異性大,為進行抵免通識學分之判定,請申請的同學於規定期限內,於抵免系統填寫校核心課程抵免學分申請表,列印後務必簽名並附上成績單正本、原校授課大綱或證明文件(須蓋有開課單位證明章),寄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『114-1學期轉學生抵免校核心通識課程注意事項』
交換生抵免通識學分
為鼓勵學生本著自我探索學習需求而多方求知,經本校核准出國進修、交換、實習或修讀雙聯學位,修習之科目學分亦得依規定辦理學分抵免。
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大學院校修讀之科目學分,其學分轉換以授課時數及修課內容作為學分換算及科目抵免之原則。
學分轉換原則如下:
(一)若出國修習的學校係採歐洲學分互認系統(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,ECTS,英國大學除外),ECTS 學分以二分之一計算,取整數(四捨五入)。
(二)若採英國學分累計及轉換制度(Credit Accumulation Transfer Scheme,CATS),CATS 的學分以四分之一計算,取整數(四捨五入)。
(三)美制、日制、陸制之學分可等同換算。
若無可對應之校核心(通識)課程可抵免,可依規定申請『採認交換學生國外科目學分』(連結:https://aa.ndhu.edu.tw/p/406-1004-22289,r5146.php)